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8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实地核查, 专家评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批文 | 高速公路设计变更的批复 | 查看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点击访问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2号,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大厅6楼25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5526832;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 事项版本 | 27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0118027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0000082827274 |
实施编码 | 1151000000828272742000118027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0000082827274200011802700002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收起
(一)重大设计变更申请(需交通部审批除外) 1.属于交通运输厅审批的设计变更,且因设计变更使项目投资未超过项目批准概算的; 2.变更设计文件已完成; 3.变更方案设计文件已批准(报批变更施工图设计时); 4.已组织原施工图设计过程咨询单位和成果审查单位对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咨询和审查并出具相应意见。 (二)调整项目概算申请 1.项目投资已超过批准的概算; 2.项目投资人已明确新增费用来源; 3、经营性项目、市企共建项目招商人同意调整概算; 2.已开展专项审计报告; 3.专项审计报告已进行审查。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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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4个工作日 | 60个工作日 | |
决定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第三十六条 | 查看 |
2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二十八条 | 查看 |
3 |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 行政法规 | 第六条 | 查看 |
4 |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 行政法规 | 第二条 | 查看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咨询审查报告 | ||
设定依据1 | 法律法规名称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 |
法规类型 | 部门规章 | ||
条款 | 第十九条 | ||
条款内容 | 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应当向相关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施工图设计的全套文件;(二)专家或者委托的审查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三)项目法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说明材料”。 |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及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建设工程咨询、设计资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 ||
服务时限 | 双方协商约定 | ||
备注 | 无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公路建设项目安全性评价 | ||
设定依据2 | 法律法规名称 |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 |
法规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
条款 | 1.1.10 | ||
条款内容 |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干线公路应在设计时进行交通安全性评价,其他公路有条件时也可进行交通安全性评价。 |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及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公路行业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公路专业)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公路行业)等相关资质,且与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无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单位。 | ||
服务时限 | 双方协商约定 | ||
备注 | 无 |
1 |
问:设计变更审批分阶段吗?
答:根据我厅《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川交发〔2013〕111号),设计变更审批分为变更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批两个阶段。 |
2 |
问:项目调整概算,具体流程是?
答:具体流程为:(一)项目法人编制项目概算执行报告报送项目投资人; (二)省政府确定的政府还贷项目,由项目投资人与省交通运输厅协商选择审计单位开展专项审计,专项审计报告由项目投资人组织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经营性项目、市企共建项目,由项目投资人报请市(州)政府依据特许经营权协议组织开展专项审计,专项审计报告经市(州)政府或市(州)级审计机关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需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调整项目概算的,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专项审计。专项审计单位可在省交通运输厅内部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选择确定; (三)项目法人依据概算执行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审查意见,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调整项目概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调整项目投资估算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