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完善分时电价机制 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发布时间:2021-12-16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12月3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峰谷电价差,将高峰低谷时段电价差由3:1提高到4:1,有利于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储能行业发展。同时,将居民小区充电设施用电纳入分时电价政策范围,适应居民出行习惯,将极大鼓励我省新能源汽车发展。该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